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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說明

退貨事宜:食品因保存期限及衛生考量,除發生商品本身為瑕疵品或與訂購品項不符之外,出售後恕不接受客戶鑑賞商品後退換貨。
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

  冷凍及冷藏食品、生鮮商品、短效期消耗性食物等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或冷凍、冷藏商品於運送過程失溫導致變質外,恕將不另提供退換貨服務。在退換貨時,請保持商品本體、贈品、內外包裝、發票及所有資料的完整性。請注意,退貨前不提供試用/試吃,切勿有任何缺漏或毀損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申請。


  若需退換貨,請於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客服聯繫04-23260022(如遇假日與連續假期,可先來信shop@hotel-national.com.tw說明商品狀況),本公司將會通知宅配公司到貴退貨地點取貨、送回本公司客戶服務部門,確認之後,我們將儘速與您聯絡退換貨事宜。